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——《道德经·第三十三章》 译文:能认识和了解别人的人是智慧的,能认识和了解自己的人才是高明的。
如果一个人能够正确认知他人,就能更好地相处和工作;而如果一个人能够真正认识自己,就不会轻易生气、不容易感到沮丧和无力感。
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我们常常看不到自己的弱点,只有在别人指出的时候,我们才会意识到。我们往往觉得自己做得很好,但不会自省自己的缺点。许多时候我们早就忘记自己“出发时”的本心,走着走着,我们的目的从自我成长变成了与人攀比。
只要我们静下心来反思自己,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时候我们的烦恼、苦闷源于我们过于“求外”而忘记了“真实自我”,我们在攀比心、虚荣心、好胜欲的裹挟下来回奔走、上下沉浮,我们在与人的竞争中坐立不安、夜不能寐。
古人要反省自己,可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。首先他们会点一柱香。点这柱香,不是求神明,而是用来计时的,意思是要检讨到这柱香烧完了,才能够放过自己。
做到有自知之明,认清自我,就能够做到不自负、不过谦、不自满、不自卑。因为懂得自身的优劣,所以不会过高地估计自己,也不会过分地诋毁自己;不会夜郎自大,也不会妄自菲薄。自知之明很重要,人处在一片赞扬声里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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